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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管理 | 如何理解“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”

发布日期:2019-09-29 信息来源:网络 浏览数:776 分享到:

01 政府的全部收支都纳入预算

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,实行全口径预算,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。2003年,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口径预算管理的概念。2010年,《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0〕88 号)规定,自2011年1月1 日起,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。预算法第四条明确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。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,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正式取消。

02全部收入纳入预算,并不是都缴入国库

预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,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,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、占用、挪用或者拖欠。同时规定,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,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。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75号),经国务院批准,地方存量财政专户允许保留7种常规类专户和12种专项支出类专户;《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79号)对各种财政专户的保留条件作了明确规定。

03纳入预算的不都是政府收支

部门自有收入及对应的支出纳入了部门预算,但未纳入政府预算。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。部门年度的全部收支项目编制在一本预算中,清晰地反映各部门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。部门收支既包括财政拨款收支,也包括部门自有收入及对应安排的支出。根据《中国会计年鉴(2018)》披露的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决算表,2017年全国74.05万户预算单位收入合计21万亿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.43万亿元,事业收入3.34万亿元,经营收入0.18万亿元,其他收入1.01万亿元;支出合计20.50亿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.66万亿元,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.46万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