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发布日期:2019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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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,部门和单位在编制的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中,应当将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,并报本级财政部门。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,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才是政府采购执行的依据。
1、部门预算可以明确和细化政府采购项目
与传统预算相比,部门预算有收支范围全面、分类科学和支出项目要求细化的特点,所以,部门预算能够较为具体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支出情况,包括政府采购项目,有利于避免无预算采购、重复采购、盲目采购等现象,提高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的透明度,科学安排和使用财政性资金。
2、政府采购预算编审程序
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单独编审程序,政府采购项目确立的过程,是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审程序而完成的。
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全国基本上是一致的。
以中央为例,中央单位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编制,从本财政年度的第三季度就开始准备,国务院先就预算编制原则、支出重点等问题下发一个财政年度预算编制通知,财政部根据国务院通知部署预算编制工作(称为“一下”)。
各部门根据财政部的具体部署组织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,汇总后报财政部审核(称为“一上”)。
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后,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力等情况,核定部门预算支出控制数,要求各部门按照支出控制数调整预算(称为“二下”)。
各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支出控制数,按照优先顺序,调整支出项目,使部门预算的总支出不得突破控制数,最后将调整后的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(称为“二上”)。
财政部对各部门调整后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,并作进一步审核后,形成预算草案上报国务院批准,并提交3月份全国人大会议审议。
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,由财政部在一个月内批复到各部门执行。各部门接到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后,将具体预算批复到各基础预算单位。
3、政府采购项目要在部门预算中详细列明
各部门在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时,无论是项目支出项目还是基本支出项目,都要在部门预算的相关科目中详细列明,包括项目具体名称和预算等事项。人大批准了部门预算,也就批准了其中的政府采购预算。只有经人大批准的采购项目,才能开展采购活动。
4、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
从2001年开始,财政部规定,政府采购预算由各部门在“二上”时编报,因为“一上”的预算还需要根据部门支出控制数进行较大的调整,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意义不大。支出控制数限制了各部门可使用的资金总量,各部门在资金总量内安排的支出项目,一般会获得通过,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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